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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四川省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21 生效日期: 2005-06-21
发布部门: 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发布文号: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的推荐,建设部拟向中央文明办推荐四川省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为全国文明单位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15天。在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单位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需署实名。
  联系电话:010-58934038,传真:010-58934303 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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