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6〕455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6]2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文馨对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日本舞艺诵馆(5人)、加拿大娜丁·吐恩舞蹈团(5人)、英国扭计二人组(3人)、以色列莲娜·尚菲舞蹈剧场(2人)、意大利高大骨骼体能舞蹈团(12人)共计27人,于2006年5月参加“第三届广东现代舞周”的演出活动。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注意节目内容应符合我国民众欣赏习惯。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