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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36种乙类中成药部分未列规格药品价格的请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7 生效日期: 2001-09-02
发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皖价商[2001]281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制定公布49种中成药零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193号)规定,现就我省部分未列规格乙类中成药价格,按照与已公布的品种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经成本审核后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意见(见附表)、相关资料上报你们,请审批。
  在国家批复下达前,企业暂按我局审核意见自2001年9月2日起执行。
  附:最高零售价格审核意见表
  相关资料复印件(专送国家计委)
  附表:
  (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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