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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各省级局(公司)卷烟销售公司经理及省级工业公司营销部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30 生效日期: 2004-03-30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级局(公司)、省级工业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行业卷烟销售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国烟办秘[2004]20号)安排,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定于4月15—20日举办全国各省级局(公司)卷烟销售公司经理及省级工业公司营销部主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省级卷烟销售公司(部、处)经理(主任、处长),各省级工业公司营销部门主任。

  二、培训内容
  1、市场营销新理念
  2、服务营销
  3、品牌营销
  4、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

  三、培训时间
  1、报到时间:2004年4月15日
  2、培训时间:2004年4月16日—20日

  四、培训地点:
  中烟平谷培训中心(北京市平谷区上纸寨北街1号),联系电话:010-60938888。
  联系人:董秋平(13901004350)
      金纯(010-63605926)

  五、具体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在4月11日之前将单位、姓名、性别、职务、移动电话分别传真至010-60938989;010-63601529。
  2、如需要接站,请提前与平谷培训中心联系
  3、培训食宿费用自理,每人每天200元。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00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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