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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31 生效日期: 2000-01-31
发布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财税法[2000]96号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12月18日 财税字(1999)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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