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云南省昭通市计委关子调整彝良县城供水价格的请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16 生效日期: 2002-09-16
发布部门: 云南省昭通市计委
发布文号: 昭市计价格[2002]450号

  彝良县发展计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彝良县城供水价格的请示”[彝计价请[2002]2号]收悉。
  根据《云南省水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彝良县自来水公司要求调整县城供水价格,经我委于2002年8月7日委托你局召开价格听证会,你局已将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整个程序合法。经我委研究决定,按价格管理权限的划分,对调整彝良县城供水价格批复如下:
  一、调整水价原则:水价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价格调整既要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又要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既要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又要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既要调整水价,又要与居民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根据我市实际,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统筹规划,公平负担;使全市水价保持或达到合理水平。

  二、调整水价标准:
  1、生活用水(含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由0.80元调整为1.20元。
  2、工业用水(含屠宰、建筑、洗车行业)每立方米由1.00调整为1.60元。
  3、经营服务行业(主要指宾馆、饮食业、浴室)每立方米由1.10元调整为1.80元。
  4、特种行业用水(主要指娱乐业、桑拿、洗头按摩)新定价格为每立方米2.00元。

  三、原彝良物价局“关于对县自来水公司调整自来水价格的批复”(彝价复[1998]1号)废止。

  四、现行水价不允许加收任何基金、附加费,该价格为最终销售价格。

  五、目前国家已对城市污水处理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待国家对污水处理价格的具体实施意见下发后,再综合核定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价格。

  六、调整价格后增值部份主要用于水厂还贷及管网建设维护。接受我委监督,每年底按期报送财务报表和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昭市计价格[2002]194号文件附表]到我委,便于监督执行。

  七、调价执行时间:自收文之日起执行。

  八、你局接文后做好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