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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上海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3 生效日期: 2006-11-23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教育电视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评估院,上海远程教育集团:
  为做好《2007上海教育年鉴》(以下简称《教育年鉴》)的撰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稿指导思想及重点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海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行动纲要》以及上年度召开的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反映高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广大干部师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2006年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新成就和新面貌;切实反映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和新局面、新进展,突出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成绩;深入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2006年工作要点,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情况。
  二、撰稿要求
  《教育年鉴》稿的撰写,要求资料详尽、内容完整、文字简练平实。要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本地区、当年度教育工作发展变化的重要事件、教育创新的成果。
  1.注意当年度撰写的内容与上半年的连续性,认真挖掘典型经验和工作特色,忠实纪录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历史进程和轨迹。
  2.正确把握“年度概况”和“具体条目”的关系。对“年度概况”,要求科学合理地综合年度资料,缜密构思,层次清晰,突出重点。叙述应客观写实,避免工作总结式甚至报流水账式的陈述。对“具体条目”,要求对单位或地区当年发生的大事、要事、特事等进行集中选题,一事一题条,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结果等要素写实写清,力求题目清晰,内容充实,做到大事和具有典型性事件不漏。
  3.各单位领导要切实重视《教育年鉴》的撰稿工作,提高撰稿质量,要落实业务经验丰富、写作能力强的人员撰稿。为避免发生因多人撰写而造成稿件内容重复、交叉甚至互相矛盾的情况,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稿件以及数据、图表等进行初审,并由单位负责人对稿件进行终审。
  三、照片选送要求
  各单位至少要精选2—3张照片。选送的照片要求反映主题鲜明。要反映当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突出的成果;注重选送反映师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场景的照片。照片(含数码照片)需印制成六寸并随《教育年鉴》稿件寄送,并附上拍摄日期和内容。
  四、稿件寄送
  稿件请统一使用WORD中文软件编辑,用四号宋体字,A4纸打印。因备份及改稿需要,在寄送书面稿的同时,请通过Email发送,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撰稿单位名称。邮件地址:各高校和其他单位稿件发送至xuanns@shmec.gov.cn。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稿件发送至yyq@shmec.gov.cn。特殊情况的,可以寄送软盘。
  五、截稿日期
  请各单位于2007年2月底前将稿件和照片等送达上海教育年鉴编辑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尽早安排,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交稿,以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教育年鉴》的编撰任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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