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15 生效日期: 2007-01-15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28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07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春运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春运的氛围,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春节是我国人民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的各项工作。
  据预测,2007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发送量为1580万人次,同比略有增长。春运客运呈现出“客运总量庞大,客流启动提前,高峰持续时间长,短途旺盛,长途紧张”的特点。学生流提前,民工流、经商流和探亲流相互交织,客运车辆高效周转,全市春运任务十分繁重。
  为加强领导,统一指导和协调春运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交通、公安、海事、劳动保障、城管、旅游、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下设春运办公室,办公室抽调各部门成员参加。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同时,建立全市春运工作联系网络。各县(市)、区政府要在1月25日前将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的组成人员、联系人及值班电话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87879697)。
  二、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安全
  春运安全工作是春运的核心,是确保春运安全的基础。各地、各级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春运开始前,各县(市)、区政府和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春运安全检查。尤其要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工作作为检查重点,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加强各类运输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车、船、机等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督促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收回有关牌证,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
  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要加强车船超载超限的检查。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客运车辆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海事部门要开展春运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大对超载船舶的整治力度。严禁非法改装车载客,严禁非客船搭客,严禁“三无”船舶营运。客运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以上的客车按照有关法规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坚决实行卸客转运,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严禁只罚款、不分流。市区及各县(市)、区要落实驳运车辆、驾驶人员和相应的经费,指定一至二个客运站作为转运点,并设置容留室及时将分流旅客安排转运。
  交通和公安等部门要对事故多发地段进行整治,增设道路安全标志、标线,准备必要的物资,应对因恶劣天气等造成交通阻塞和影响安全的问题。城管部门做好城区交通道路的应急物资准备;公路部门要检查危险路段、施工路段以及公路设施标志完好状况,航道部门要检查航道通行状况,确保春运期间道路、桥梁和航道畅通,正在施工的路段要确保车辆通行。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对设在城市道路和交通主要干道的摊贩和马路市场,采取措施加以整治。
  春运期间,要维护好交通标志、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运输部门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电力管理部门要保障客运站、售票点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运管部门对三级以上客运站要加强安全门检制度,四级站及社会停车场、临时站点由当地政府落实到各乡镇政府或街道,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各地政府要加强对县乡道路、山区道路和渡口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强化治安力度,维护运输秩序
  强化社会治安力度,确保广大乘客安全和交通运行秩序。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对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的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和“车匪路霸”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
  此外,节日期间,各车站、码头、港口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对过往旅客行包实行严格检查,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妥善处理。要完善现行的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
  四、加强春运运力组织,保障春运顺利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特别是春运高峰期,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运输组织,根据学生、民工、探亲等客流特点,提前做好运力的组织安排。要提前深入到大型工矿企业、民工集中的服务产业,了解民工出行状况,合理安排运力。进入客流高峰期要加强运力的调度指挥,完善应急疏运方案,准备部分机动运力。公路运输部门要发挥公路运输机动灵活的特点,采取措施,加大班次密度,及时运送旅客。水上运输部门要抓好陆岛之间及旅游景点的水上旅客运输工作。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运输量大的特点和优势,适当增加列车运行的班次,搞好客运组织工作。民航部门要安排好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确保旅客返乡探亲和外出旅行的需要,并根据冬季气候特点,做好应急预案。城市管理部门要保证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营,视客流变化增加车辆和班次,及时疏运港、站旅客和城乡短途旅客,并确保节日期间居民方便出行。劳动部门要做好民工客流的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各级工会要引导企业做好留用民工的生活。当地乡镇、街道要掌握本地外来民工情况,对民工集中的企业,要积极引导民工有序出行,落实返乡计划。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市场供应物资和重要工业原材料、外贸物资运输,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
  五、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各运输部门要以车站、码头、候客室为重点,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铁道部、交通部等部门的要求,开展以优质服务、安全运输为主的劳动竞赛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及时发布运输信息,便于旅客选择出行时间和方式;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对重点、大批量团体旅客组织送票上门,有条件的车站要开展异地售票、电话订票、网络订票等业务,方便旅客购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发生车船、飞机延误时,要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努力为旅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食宿条件。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和媒体的批评监督。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切实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
  春运期间,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春运政策和措施,发布春运进展动态,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并要及时报道春运的先进事迹。
  为及时掌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各县(市)、区春运办要将前一日的情况于次日上午9时前上报市春运办。春运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表彰先进,并将总结于春运结束后5天内上报市春运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宁波市200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剑敏
  副组长:俞 钢  市政府
  成 员:张 延  市交通局
  王伟标  市公安局
  马春骐  市委宣传部
  魏陆民  市劳动保障局
  李勤良  市安监局
  朱红霞  市农业局
  叶剑鸣  市城管局
  胡高峰  市民政局
  张坤华  市建委
  干爱玲  市卫生局
  余海大  市工商局
  施 伟  市贸易局
  应伟明  市旅游局
  黄士力  市教育局
  吴秀华  市总工会
  汪春阳  市农机总站
  梁永铭  宁波海事局
  刘爱民  宁波市气象局
  王嘉民  宁波港集团公司
  竺光红  萧甬铁路公司
  陈遵举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汤长源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肖光明  高速交警宁波支队
  胡荣根  杭甬高速公路宁波管理处
  叶 军  民航宁波空中交通管理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张延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月娥、陈金宝和陈文伟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交通局、公安局、劳动保障局、城管局等抽调,春运期间集中办公。联系电话:87398192、87398090(白天),87398106(夜间);传真:87398192、87879697(白天)、87833092(夜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