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对二OO七年度北京地区旅行社有效投诉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15 生效日期: 2007-03-15
发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北京地区各旅行社: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与指导,正确引导旅游者的消费选择,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确保北京地区旅游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领导指示精神,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将于2007年4月份开始对2007年度北京地区旅行社有效投诉情况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的目的
  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者对本市旅行社的有效投诉情况,从而进一步发挥旅游主管部门的引导、服务与监督职能,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旅游者对旅行社的选择,促使旅行社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确保北京地区旅行社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公示的主要内容
  公示的主要内容为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的针对北京地区旅行社的有效投诉,具体包括被投诉旅行社的名称、投诉件数、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投诉事发地域等。
  三、公示的主要方式
  由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一)报纸专版
  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新京报》等媒体定期刊登“北京地区旅行社投诉公示”专栏,公布上月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的有效投诉情况。
  (二)电视专栏
  在北京电视台《四海漫游》栏目,每月定期公布上月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的有效投诉情况。
  (三)北京旅游信息网旅行社信誉公示系统
  每月在北京旅游信息网旅行社信誉公示系统定期发布上月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的有效投诉情况。
  望各旅行社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经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促进本市旅游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发展首都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三月十五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