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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28 生效日期: 2007-02-28
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樊政办发[2007]11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关于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建设部向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发出的开展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倡议,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
  围绕“绿色交通与健康”主题,通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鼓励广大市民选择乘坐公共交通车辆,进一步宣传城市公共交通,增强广大市民“绿色交通与健康”意识,提升公交和出租客运行业形象。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2007年9月16日至9月22日为城市公共交通周,其中9月22日为“无车日”,即2007年9月22日7时至19时,在解放路(樊城一桥头至长征路)段实施机动车交通管制,只允许公交车、客运出租车、校车、通勤车和军警、急救等机动车辆通行。
  三、活动实施阶段
  (一)2007年9月16日,发布“无车日”活动公告。由市人民政府在襄樊日报、襄樊晚报、襄樊电台、襄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倡议广大市民群众选择乘坐公交车辆出行。
  (二)2007年9月17日至20日,组织新闻媒体对我市公共交通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专访或系列报道。
  (三)2007年9月16日至22日,配合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开展公共交通行业文明服务创建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公交、出租客运行业形象。
  (四)2007年9月22日,开展“无车日”活动,由公安交警部门在划定的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的领导,成立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晓鸣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华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局长邓卓海任常务副组长,成员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公交总公司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副局长朱云地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10)3455163。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市公交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部分,中央和省都分别出台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此次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就是要营造公交优先的社会氛围,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出行,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二)认真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此次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主要由市交通、公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无车日”交通管制期间,市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三)树立行业文明形象,提供优质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期间,市区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要保持车容车貌干净卫生,为乘客提供周到细致的客运服务,展示良好的行业文明形象。
  (四)相关部门要对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学习借鉴其它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抓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市交通局
200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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