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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08年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14 生效日期: 2008-10-14
发布部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建立探矿权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49号及《关于印发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7号)的要求,为规范探矿权人地质勘查行为,提高地质工作质量,确保矿产勘查按施工方案(设计)进行施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已设立探矿权的勘查投入和找矿成果等,现就我省2008年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按《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探矿权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6]65号)和《关于转发地质矿产勘查投入核算范围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7]1305号)文要求内容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在勘查工作中有无以下违规行为:
  1.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
  2.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
  3.不依法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4.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
  5.变更勘查单位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
  6.已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7.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二、申报材料
  (一)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内容包括:当年完成勘查投资、完成实物工作量、主要勘查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年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情况等(加盖探矿权人和勘查单位印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报盘)。附:①勘查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二份);②勘查年度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表(一式二份);③年度探矿权使用费的缴纳证明(一式二份)。
  (二)《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表》。填报内容为探矿权首次设立以来的所有勘查经费投入、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及取得找矿成果等;并与所提交的阶段性或最终地质勘查报告及省矿产资源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的内容基本衔接,如果出入太大,应说明原因。(加盖探矿权人和勘查单位印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报盘)。
  以上年检资料若跨市、县的则增加相应份数。
  探矿权报盘(内含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软件通过以下路径下载:登陆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首页 → 公共信息→ 信息服务→ 信息化→ 软件下载→探矿权软件。即输入网址: //www.mlr.gov.cn/download/xinxihua/software/eandmrights/default.htm
  三、年检时间、方式
  年检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12月20日止。
  年检方式:2008年探矿权年检委托各市、州国土局组织进行。年检原则上要求进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进行。
  (一)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对申报的探矿权年检项目,应登记编号,并在年度报告、勘查许可证原件上,签署年检意见并加盖市、州国土资源局印章;同时将年检意见填制到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报盘(TXT文档)中,并在提交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报盘(TXT文档)中反映每宗探矿权的登记编号。
  (三)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在完成对本行政区内所有探矿权的年检后,填报《2008年度探矿权年检登记表》;根据每宗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年度报告》和《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表》,填报《2008年度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汇总表》。
  四、有关要求
  (一)年检报告提交。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应将本地区的2008年度地质勘查年度报告、已统一登记编号的每宗《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含报盘系统)、《2008年度探矿权年检登记表》、《2008年度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汇总表》及每宗《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表》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式一份,于2009年1月10日前上报我厅。2008年度地质勘查年度报告内容主要为探矿权年检总数、合格数、不合格数、完成勘查投资、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主要找矿成果、存在问题及建议或整改意见等。
  (二)鉴于我省今年的有关特殊情况,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探矿权人和地勘单位不能进场开展地质工作或未完成设计勘查投入的,视为年检合格。
  (三)年检工作中,要依法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年检工作质量。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探矿权人做好年检服务工作,不能无故设置障碍和不予探矿权年检。对于探矿权年检不合格的,需要整改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探矿权年检中发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及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厅汇报。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2008年度探矿权年检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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