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向总行推荐外汇贷款项目产业政策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09-20 生效日期: 1990-09-20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文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 .
  我行开办固定资产外汇贷款业务以来,各分行积极向总行推荐项目,这些项目大部分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但是也有一些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如录像机、轮胎、棉纺等项目,产品不但不能出口创汇,而且国内也已重复引进了许多生产线。 
  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1989)29号文件《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和国发(1990)45号《关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对若干产品生产能力的建设和改造加强管理的通知》文件的精神,避免重复引进、重复建设,减少我行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的风险,特通知如下: 
  一、各分行向总行推荐固定资产外汇贷款项目,应贯彻国务院文件的精神,积极向总行推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支持国家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等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基础产业的发展。 
  二、各分行向总行推荐的固定资产外汇贷款项目,要立足于出口创汇。我行的固定资产外汇贷款要支持国家出口创汇产品的发展,特别是要扶持经济效益好,换汇成本低的出口产品项目。 
  三、各分行利用自有资金发放的外汇贷款也应按以上原则掌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四、各分行也可以选择一些国家重点工程、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重大影响 的项目推荐给总行。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