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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福建省“荣誉公民”和第六届福建省“友谊奖”获得者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1 生效日期: 2010-01-21
发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文[2010]1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表彰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和专家,由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推荐,并经省“荣誉公民”、“友谊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德勒夫?冯?伯利斯、阿洛托?戴克豪森、丹尼斯?理查森、贝茨?里韦特、罗伯特?克拉克、和马克等六位外国友人第四届福建省“荣誉公民”称号;授予史蒂芬?维斯普、彼得?马斯、葛法拉夫?巴里米尔、巴拉诺夫?阿列克谢、邵建寅、范德伟杰登、冉克磊、奥斯卡?济慈、彼埃尔?斐鹏、程戈登、苏励文、凯西、欧阳钟辉、黛博拉?桑德丝、施令哲、拉里?凯勒、苏比翼、倪步青、许瑞安等十九位外国专家为第六届福建省“友谊奖”获得者。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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