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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金鹏科技团、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06 生效日期: 2010-12-06
发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教函[2010]755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金鹏科技团、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金鹏科技团、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0]755号)

  

  各区县教委: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金鹏科技团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京教体美〔2006〕10号),市教委决定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对原北京金鹏科技团(以下简称“金鹏团”)和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科技示范校”)进行评审,对新申报的金鹏团和科技示范校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金鹏团和科技示范校的管理,推动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发展。通过评审和认定工作,着力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二、组织机构

  市教委成立金鹏团、科技示范校评审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指导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郑 萼  市教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东江  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

  杨志成  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李 奕  市教委基础教育二处处长

  王 军  市教委体卫艺处副处长

  成 员:各区县教委主管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王 军(兼)

  副主任:张 萍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京华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活动部部长

  徐春生  市教委体卫艺处科技专干

  李 晨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活动部科技专干

  办公室地址: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活动策划部。

  联 系 人:李 晨

  联系电话:64041872

  传真:64041007  64068793

  电子邮箱:jinpengtuan@126.com

  三、关于对原金鹏团和科技示范校的评审

  (一)评审范围

  全市金鹏团和科技示范校。

  (二)评审方法

  1.区县组织金鹏团和科技示范校自评,科技示范校之间互评。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县对金鹏团分组评审。

  (三)评审程序

  1.自评:各金鹏团、科技示范校按照《2010年金鹏团(科技示范校)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见附件2)自评,填写《2010年金鹏科技团(科技示范校)评审和认定表》(以下简称“评审和认定”,附件1),并依照“评价表”中的评价方法准备材料;

  2.互评和验收:各区县在科技示范校自评基础上组织互评和验收,并撰写本区县互评和验收科技示范校的报告(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互评情况、验收结果、问题分析、改进措施等内容,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评审:对金鹏团分组评审;

  4.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区县验收合格的科技示范校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四、关于对新申报金鹏团和科技示范校的认定

  (一)认定条件

  1.金鹏团:

  在科技示范校基础上进行申报,且近三年科技教育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特色鲜明,成果显著,曾荣获国际、全国一等奖或金奖。

  2.科技示范校:

  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经验在全市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对全体学生进行有效的科普教育且普及率高,科技教育理念先进,效果明显。

  (二)认定程序

  1.申报学校根据《评价表》自评,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评审和认定表》,向区县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审批后将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资格。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新申报的金鹏团和科技示范校进行实地评审。

  3.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评审意见报市教委审定,合格名单在北京学生科技教育网公示。

  (三)以上材料年限除特别注明外,均为2008年至2010年。

  五、工作安排

  (一)2011年1月20日前,区县组织金鹏团、科技示范校自评;科技示范校之间互评;并按评价表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北京学生科技教育网(http://kjjy.bjedu.cn/) “金鹏团和科技示范校评价”专栏中,将《评审和认定表》、《评价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11年3月中下旬,对原金鹏团进行市级评审,对新申报的金鹏团、科技示范校进行认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金鹏团评审分组:

  第一组:由东城区任组长,平谷区、顺义区为成员单位;

  第二组:由西城区任组长,丰台区、怀柔区为成员单位;

  第三组:由海淀区任组长,朝阳区、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房山区为成员单位。
组长单位主管主任主持当天的验收工作,评审组听取承办单位领导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教师座谈会(5-8人)、实地考察环境与科技教育情况、评审组汇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对金鹏团、科技示范校评审和认定是市教委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成立金鹏团、科技示范校评审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严格把关,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要做好协调工作,实事求是,不走过场。

  (四)通过金鹏团、科技示范校的评审和认定,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2010年金鹏团(科技示范校) 评审和认定表

  

  所属区县:原 有金鹏团科技示范校

  新申报金鹏团科技示范校

  
单位名称










电 话


传 真


教职工数

班 数


学生数


科技教育主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信息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2010年 月 日


  

  附件2

  2010年金鹏团(科技示范校)评价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
备注
组织与
管理
5分
组织
机构
2分
[a]成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的科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有效整合学校各部门的职能,形成完整的工作机制(2分)






制度
建设
3分












规划与
计划
5分
规划
2分








计划
3分











支持

保障
20分
 
 
 
 
支持

保障
20分
经费
保障
2分











师资
力量
5分











物质
条件
5分










社会
资源
5分










课题
研究
3分










实施
35分
 
实施
35分
 
 
 
学科
教学
10分











校本课程开发与
实施
10分











科技
活动
10分











环境
建设
5分











 
 
创新与
特色
15分
 
创新与
特色
15分
科技特色项目
10分










支持
保障
5分










成果15分
学生科学素质
科技成果
10分













教师
成果
5分











辐射带动作用
5分
辐射作用
5分










单位名称
 
总分
 分


  备注:1.所有材料均为近三年(2008-2010年)的情况。总计100分。

  2.备注中所列电子表格均可从jinpengtuangy@126.com邮箱中下载,登陆密码:1234567890

  

  附件3

  2011年金鹏团市级评审日程安排

  

  
时间
区县及数量
牵头单位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












第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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