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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迎新春冬季除虫灭鼠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7 生效日期: 2011-12-27
发布部门: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爱卫会,光明、坪山新区爱卫会和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冬季是消灭“四害”的最有利时机,对预防虫媒传染病,防止登革热的传播意义重大。为了降低我市“四害”密度,有效控制冬季病媒生物越冬后大量繁殖,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灭鼠和杀灭成蚊为重点的除“四害”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冬季是各种疾病多发季节,冬季除虫灭鼠工作,是保障市民健康的一件大事。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各级爱卫部门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抓紧抓好,严防媒介传染病的发生。防治工作由各区、新区爱卫办统一组织,以社区为防治重点,全面进行环境治理,彻底整治脏乱差,清除孳生地,对成虫聚集的复杂环境,要使用化学药物予以控制。

  

  二、全面清理和整治“四害”孳生地。组织发动辖区单位群众,大搞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填平坑洼、排除积水,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不能清除的积水要定期投放药物控制,防止蚊蝇孳生。

  

  三、开展除虫灭鼠统一行动。1月9日至1月13日为全市除虫灭鼠统一行动周,各区以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消杀,切实降低虫鼠的成虫密度。特别要加大对旧屋村和饮食行业等特殊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安排专项行动。

  

  四、组织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各区、街道爱卫办要以多种形式举办宣传便民活动,宣传除害防病知识,向群众发放部分常用除虫灭鼠药物,动员社会人人参与。

  

  五、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办。各级爱卫部门要加强除除虫灭鼠工作的指导,并对社区及单位灭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凡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住户,以及消杀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专业防治公司,要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凡整改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甚至淘汰出局,导致虫媒传染疾病发生的单位,要追究责任。

  

  六、做好资料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各区、新区爱卫办要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将迎新春冬季病媒生物防治行动情况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送市爱卫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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