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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落雁景区门票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7 生效日期: 2005-01-27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武价函[2005]6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落雁景区门票价格的函”(武东综函[200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落雁景区门票价格为10元/人。 
  望你局督促该景区实行明码标价,并到我局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年度审验。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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