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共青团中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光华公益书海工程”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18 生效日期: 2005-08-18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新闻出版总署
发布文号: 中青联发[200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新闻出版局,各出版集团、出版社、各发行集团、新华书店: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支持中西部地区及贫困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帮助中西部及贫困地区图书馆(室)和“农民书社”等农民自助读书组织解决购书经费短缺、藏书贫乏的实际问题,共青团中央、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共同开展“光华公益书海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宗旨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集聚图书出版发行系统的资源力量,发挥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优势,探索建立通过公益感召和志愿服务的方式改善基层文化条件的工作机制,为中西部及贫困地区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援助支持,树立图书出版发行业通过大型公益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新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整合资源,逐步推进。充分整合各大图书出版发行单位的图书库存资源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力量的资金资源,经过几年努力,逐步实现“为库存图书找到读者,为缺书的读者找到图书”的目标,用公益理念和手段架起图书与读者之间的桥梁,并根据图书、资金保障情况,合理确定“光华公益书海工程”实施规模。
  (二)突出重点,有所兼顾。按照突出西部重点地区、兼顾中东部实际需求的原则,确定不同地区活动规模。通过开展主题鲜明、范围明确、成效显著的活动丰富工作内容,扩大社会影响。
  (三)着眼长远,务求实效。通过不断推进活动,尝试建立不断创新、不断积累、不断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读书比赛、演讲交流、写作评比等,创造社会氛围,检验活动效果。

  三、主要内容
  在共青团中央、新闻出版总署的领导下,各图书出版发行机构通过公益组织捐赠库存图书,借助青年志愿者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帮助,使所捐图书顺利到达受益人手中,为他们创造学习科普知识和实用技术的条件,帮助他们成才和致富。

  四、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共青团中央、新闻出版总署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和新闻出版局协办,各出版集团、出版社、发行集团、新华书店等图书出版发行单位和团中央所属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承办。活动组委会设在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和新闻出版局可视情况设立相应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五、实施方式和步骤
  (一)各出版集团、出版社、发行集团、新华书店等图书出版发行单位作为捐赠人,整理库存书目,提交组委会,并做好捐赠准备;
  (二)组委会选择受益人并提供相应书目供其选择;
  (三)组委会根据受益人选择结果向捐赠人通报发货;
  (四)核对发货、到货情况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向捐赠人开具全码洋以及发货费用的捐赠发票;
  (五)根据国家有关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捐赠人持捐赠发票进行税收和财务处理;
  (六)其间,组委会通过开展活动落实和检验工作效果。

共青团中央、新闻出版总署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