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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国家教育委员会电化教育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电化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6-10 生效日期: 1994-06-10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电教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国家教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国家教委电化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指导战线、协调内部并代表教委就电教工作与有关部委协调。
  国家教委直属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电视师范学院)、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接受国家教委电化教育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国家教育委员会电化教育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电化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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