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4]11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盛昌黎(副省长)
副组长:马林云(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姚作汀(省发改委副主任)
杨泉森(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王素娥(省经贸委副主任)
马光明(省监察厅副厅长、纠风办副主任)
魏跃华(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余良伍(省人事厅副厅长)
潘忠弟(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符晓东(省国资委副主任)
徐志祥(省工商局副局长)
吴宁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柳萍(省物价局副局长)
张效清(省发改委党组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张效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