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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1 生效日期: 2004-12-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4]11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盛昌黎(副省长)
  副组长:马林云(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姚作汀(省发改委副主任)
  杨泉森(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王素娥(省经贸委副主任)
  马光明(省监察厅副厅长、纠风办副主任)
  魏跃华(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余良伍(省人事厅副厅长)
  潘忠弟(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符晓东(省国资委副主任)
  徐志祥(省工商局副局长)
  吴宁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柳萍(省物价局副局长)
  张效清(省发改委党组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张效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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