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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7日汕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汕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金凤路桥项目还贷缺口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同意如届时金凤路桥项目还贷出现资金缺口,安排市财政资金偿还,并将该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认为,金凤路桥工程建设,对于优化我市城市交通,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保证工程按时优质建成并发挥效益;使用后要严格收费管理,专款专用,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