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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执行2006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09 生效日期: 2007-01-09
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青政[2007]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06年是我省实施“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开局之年,全省各地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明确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和提高各族群众健康水平两大历史任务,把发展卫生事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在公共卫生、农村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卫生体制改革等卫生工作各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力推进了全省卫生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责任目标。
  根据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签订的2006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管理责任书,经严格考核,海西州、海东地区、玉树州、海南州、海北州为执行2006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地区,西宁市、果洛州、黄南州为执行2006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管理责任良好地区。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大有所为的一年。全省各地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自觉增强做好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融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领导,深化改革,认真履行发展卫生事业目标管理责任,为提高全省各族人民健康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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