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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22 生效日期: 2011-11-22
发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11]1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体育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推动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面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工作方针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日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全民健身为改善民生服务、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把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全民健身的活力和后劲;坚持为西安经济建设服务,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断促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努力争创西部体育强市。

  三、工作目标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比例、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等指标均达到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较好地满足全民健身需求

  1.完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健全市、区县两级全民健身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区县体育总会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和协会的指导作用,积极引导新兴群众性体育项目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加强基层体育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办)文体活动站均达到“五有”(有牌子、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活动)目标;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组织开展体育活动,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事业性体育机构为骨干,以社会性体育组织为助手,以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为基础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继续开展城市体育先进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力争更多的街道、社区步入全国或省级城市体育先进行列。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培训公益类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名,确保每千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奉献、服务社会的荣誉感;加强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认证、管理机制。

  3.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加强县级国民体质检测站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逐步扩大国民体质监测的覆盖率。认真做好全国第四次国民体质测试实施工作。

  (二)大力实施“体育惠民五大工程”,加快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发展

  1.实施区县全民健身综合中心工程。到2015年,区县全民健身综合中心达到“四个一”(1个体育馆、1座综合楼、1个标准田径场、1块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标准。2011-2015年开工建成的区县“全民健身综合中心”,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都将予以资金支持。

  2.实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到2013年,实现全市行政社区全民健身器材全覆盖。定期更换废损器材,确保健身器材使用安全。

  3.实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陕西省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逐步加大市、区县两级配套资金投入,努力提高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

  4.实施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行政村配备1幅篮球架,2幅室外乒乓球台和多件健身器材,每年完成437-469个行政村的建设任务,到2015年覆盖率达到85%。

  5.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区(带)工程。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在历史遗迹、革命旧址、著名景区、公园绿地等群众锻炼休闲密集区,配套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区(带),安装健身器材,完善体育功能,打造城市亮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三)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实现公共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免费全面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学校教学及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开放。到2015年,城七区向社会各开放10所学校体育场地;其它区县各向社会开放3-4所学校体育场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明确经费补贴,办理责任保险,确保此项工作得以落实。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赛事

  继续坚持城市以社区为主,青少年以学校为主,农村以乡镇为主,广泛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共同办好中学生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妇女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等体育赛事,促进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体育局要继续抓好以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赛、高校赛艇对抗赛、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为“龙头”的体育品牌赛事,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要进一步挖掘资源,创新载体,通过赛事平台不断扩大城市影响;市级各体育协会和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全民健身活动,同时,继续抓好“一区县一体育品牌”和“各单项体育协会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全民健身项目和基层体育健身团队。市、区县两级体育部门要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认真组织好每年8月8日的“全民健身日”活动,通过竞赛活动、表演展示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到201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43%以上。

  (五)积极承办国内国际体育大赛,进一步增进体育交流合作

  继续抓好中日韩三都市体育交流、校园足球国际交流、象棋及围棋国际交流等活动;积极做好将西安做为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永久性起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利用国家新一轮推动西部大开发和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有利时机,加强“关中-天水经济区”和西部城市的体育交流活动,凭借古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优势,搭建交流平台,推动西安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内外城市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西安的影响力,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六)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对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在财政、金融、税收、价格和土地使用等方面予以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发展功能性、公益性强、群众喜爱的健身休闲项目,扩大体育消费比重,满足市民多元化健身消费需求;全面打造以体育服务业、体育会展业、体育制造业、体育商品流通业为重点的体育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快体彩事业发展,积极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的发展规律,健全发行销售机制,按照 “合理布局、加强乡镇、整合城区、强化专营、树立形象”的基本要求,提高销售网点的覆盖率。到2015年,力争年销售量保持在5亿元以上,销售终端机市场占有率达到45%左右。

  (七)严格实行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

  依法确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的准入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范。施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切实推行各项体育类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快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在全市体育经营场所全面推行体育行业职业资质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到2015年,全市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认证率达到从业人员的50%以上。

  (八)重视青少年体育运动,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努力为青少年体育锻炼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教育工作开展督查评估时,要将学校体育工作包括在内。学校应当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各种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鼓励开展阳光体育、游泳培训和夏(冬)令营等体育活动,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园及户外体育活动,使每个学生至少喜爱和学会2项体育技能。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分析与研究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采取相应的干预性措施。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推进体教结合,优化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布局。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学校要向家长通报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方面的情况,对家长提出关于学生体育发展方面的要求,督促和激励家长支持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每年6月1日,全市公共体育场馆都要有计划地向中小学生实行免费开放,文化馆、少年宫和其它校外教育机构要为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九)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体育工作

  各级政府要将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体育工作做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创造条件,引导科学健身。市、区县两级体育部门要针对上述人群,每年安排健身锻炼知识讲座活动2次以上,使其得到科学健康的健身指导。市、区县两级公共体育场馆每年8月8日要向上述人员免费开放,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体育经营场馆向老年人和残疾人健身锻练实行减免优惠。

  五、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民健身是关系全体市民身心发展的公益事业,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认真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以及推动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重要意义,自觉把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作为我市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为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全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为副主任,各责任部门为成员的“西安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工作,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区县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体育主管部门预算。做到“三个纳入”,即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相应级别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相应级别的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步增加。

  (三)密切配合,确保全民健身计划如期实现

  市级机关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实际,立足长远,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强考核监督,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全民健身计划如期实现。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并在2014年将实施成效评估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和市体育局。区县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适当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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