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动“人力社保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24 生效日期: 2011-11-24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津人社办发[2011]6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自今年10月14日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行动,开展了形式灵活、各具特色的走访活动,有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带头深入困难企业实地走访需求、解决问题;有的分片召集群众开展座谈、倾听意见建议;有的走进重大建设项目单位和科技型企业,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了进一步推动“人力社保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开展“人力社保大走访”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现将下一步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深入人才进行走访。要通过活动真正了解企业、群众需求,找出制约发展瓶颈的问题;要通过活动创新服务手段,提升人力社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通过活动理清事业发展脉络,提出健全完善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要注重及时汇总工作动态,报送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

  二、落实大走访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按照《方案》安排,自11月21日开始,市人力社保局将由局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分别深入各区县对走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县、单位要与市走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配合,确定各督查组行程安排,做好衔接工作;要准备督查汇报材料,全面反映各自大走访活动进展情况,汇报走访活动阶段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三、做好大走访活动总结的准备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走访活动总体安排,提前准备走访活动工作总结。要于12月10日前,将各自开展走访活动的情况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汇总,结合筹划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形成走访活动报告,报送市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