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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两会”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7 生效日期: 2011-12-27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津容办[2011]264号
  市综合执法局,委机关有关处室: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定于2012年1月9日和7日分别召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两会”期间将举行现场咨询活动,解答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现将我委参加“两会”咨询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咨询服务活动定于2011年1月8日(周日)下午2:30-5:00举行。参加咨询服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2:00前入场并准备就绪。

  

  二、地点

  

  天津礼堂大剧场南休息厅。

  

  三、参会人员

  

  咨询活动由爱国主任带队,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市容建设处、秩序处、环卫处、废管处、街容处、园林建设处、园林养管处、路灯处、公园处、爱卫处负责同志和市综合执法局有关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共18人参会。

  

  四、咨询内容

  

  现场受理咨询并解决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有关涉及我委职责各类具体问题;办理建议、提案在落实中涉及的问题。

  

  五、工作分工

  

  (一)现场咨询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品发放、咨询情况统计、车辆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各处室负责回答和受理涉及我委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环境卫生、清除积雪、废弃物管理(处理)、市容工程建设、环境秩序、爱国卫生、绿化建设、绿化管理、公园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三)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回答和受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情况方面的问题。

  

  (四)社会宣传处负责咨询现场的录像、照相。

  

  六、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和委领导的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咨询工作要本着尽心尽力、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诚心诚意听取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对当场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具备条件的要立即采纳和解决,明确时限认真落实。对较为复杂难以立即解决的问题,按照实际情况做出细致详尽的解答,并明确告诉代表委员,请他们按照“两会”期间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提出程序另行提出,不乱许愿。

  

  (三)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咨询登记表。(1)a类,对所提具体问题得到解决,会上或会后立即落实的。(2)b类,所询问有关计划、规划、政策规定和部门工作安排得到圆满解答的。(3)c类,会上难以解决、解答不了的问题。

  

  (四)参加咨询会的人员要注重仪容仪貌,言语要得体,树立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请市综合执法局、委相关处室于1月5日前将参加咨询会人员名单报办公室。

  

  (六)请参加现场咨询的人员8日下午1:30前到办公室领取工作证后,集体乘车到现场。工作证不能转借他人,出现问题由登记持证人负全部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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