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房地局、建委、中央及部队在京单位房管部门、各修建施工企业:
根据京房地科字[1999]第156号文的精神,现就对1994年和1995年度经培训已取得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实施再教育及证书复验换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验换证的范围:
凡在1994年和1995年度参加培训合格后并已取得了由建设部印制、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员岗位证书(包括土建、古建、暧通、电气四个专业),在职在岗的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1.现行1999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基本情况介绍;
2.宣讲《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员管理办法》(试行);
3.2001年版《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贯彻;
4.WTO与工程造价;
5.工程索赔管理;
6.工程量清单。
三、培训方法:本次继续教育采用集中授课学习的办法,授课的时间、地点及分班情况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1年9月24日——10月19日(节假日休息)
2.凡参加报名的人员必须携带下列证件领取报名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原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大街乙11号(北京教育学院崇文分院院内)
4.联系人: 李建民 安庆进
电 话: 67166331
五、换发证书: 全部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后,方可办理填表登记及相应换证事宜。
六、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员继续教育及复验换证收费标准:
1.培训费换证费290元;
2.教材费200元。
七、此项培训工作由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学校承办。
注:持一个岗位证书以上者,每增一个证,增交办证费30元。
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