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批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等两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24 生效日期: 2005-05-24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0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等两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28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287-2005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此两项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标准信息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i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略)
  2.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