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长芦牌绿色食品加碘精制盐低钠盐和中盐牌腌制盐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7 生效日期: 2011-11-18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管[2011]107号

  市长芦盐业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长芦牌绿色食品加碘精制盐、低钠盐和中盐牌腌制盐价格的请示》(津盐总财[2011]18号)收悉。鉴于长芦牌绿色食品加碘精制盐、低钠盐和中盐牌腌制盐,在试销期间市场反映良好,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根据生产成本,并考虑优质优价等因素,按照我市多品种食盐价格的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就核定后的价格通知如下:

  

  一、袋装400克长芦牌绿色食品加碘精制盐各环节价格为:每吨调拨价格2795元,每吨批发价格3250元,每袋零售价格1.50元。

  

  二、袋装400克长芦牌绿色低钠盐各环节价格为:每吨调拨价格4000元,每吨批发价格4675元,每袋零售价格2.20元。

  

  三、袋装1000克中盐牌腌制盐各环节价格为:每吨调拨价格1750元,每吨批发价格2040元,每袋零售价格2.40元。

  

  四、以上价格措施自2011年11月18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